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法典化,意味着它的基础性、集成性;这是新中国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1260个法条,对应着细致入微的民生关切;这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7编和附则,构建起全方位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国的民事权利保障迎来了一个全新时代。
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我们要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高度重视道德对公民行为的规范作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5年艰苦细致的工作,完成了民法典编纂这一重大立法任务,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强大法治保障。
通篇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
以人民名义,铸权利法典。与《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法典相比,我国民法典通篇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人民性是我国民法典的显著特征,确认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体现中国人民的精神风貌,回应新时代的人民诉求。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
民为邦本,法系根基。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石。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对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是保障人民权益充分实现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推动“中国之治”进入更高境界
人民法典,国之重器。民法典用权利本位构建起人民至上的逻辑主线,开启人民权益保护的新时代。“良法”还需“善治”,切实实施民法典,必须着力完善各项配套建设,更好发挥民法典的功能作用,促进“中国之治”迈入新境界。加快立改废释,推动民法典真正得到落实;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维护民法典权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里;领导率先垂范,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需要一部与新时代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相适应的伟大法典。历史必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必将正确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更好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美好生活,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