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黄骅市召开2015年消防工作会议,通报2014年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2015年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并现场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我院副院长薛爱兴出席会议并代表我院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上签字。
据了解,在2014年度沧州市消防工作考核中,黄骅被综合评定为“优秀”,有两个单位和三名个人荣获沧州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薛爱兴副院长荣获沧州市消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建院以来,我院依法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面提升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教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构建和谐黄骅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