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沧州交通学院
2.学校代码:14202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
6.学校简介:
沧州交通学院(英文名称:Cangzhou Jiaotong College)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交通大学于2008年举办的独立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学校于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沧州交通学院,现有在校生2.7万余名。多年来学校办学成果丰硕,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在2025年艾瑞深校友会中国民办大学排名(Ⅰ类)中跻身30强,连续两年荣登校友会交通民办大学排名榜首,获评中国一流应用型大学;在2025年软科中国民办高校排名中挺进全国50强,全国排名第41,河北排名第一;在ABC排名整理发布的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院校满意度调查中,荣获2025年河北民办本科院校满意度排名第一。
学校位于渤海之滨——英雄城市河北省黄骅市,地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渤海新区,占地1200亩,规划建筑面积54万余平方米,已建成近39万平方米,三期工程15万余平方米建筑已全面开工建设。学校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河北省园林式单位”称号、曾入选教育部学信网公布的“全国大学生满意度50强高校”。
学校专业设置以北京交通大学优势学科为基础,紧跟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结合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有10个学院,开设3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特色,工程类、信息技术类、管理类专业为优势,工、管、经、文、艺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学科群。学校现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立项建设课程7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创新创业立项课程1门。
二、组织机构
7.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发展规划处),负责处理普通专升本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
8.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沧州交通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s://zsb.czjtu.edu.cn/)。以下为拟定的202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最终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序号 |
招生专业 |
普通考生 招生计划数 |
考试 类别 |
授予 学位 |
学制 |
学费标准 (元/年) |
教学地点 |
1 |
财务管理 |
180 |
管理学1 |
管理学 |
2 |
19000 |
校本部 |
2 |
工商管理 |
160 |
管理学1 |
管理学 |
2 |
19000 |
校本部 |
3 |
工程管理 |
180 |
管理学2 |
管理学 |
2 |
19000 |
校本部 |
4 |
工程造价 |
120 |
管理学2 |
工学 |
2 |
19000 |
校本部 |
5 |
酒店管理 |
150 |
管理学2 |
管理学 |
2 |
19000 |
校本部 |
6 |
旅游管理 |
160 |
管理学2 |
管理学 |
2 |
19000 |
校本部 |
7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50 |
理工1 |
工学 |
2 |
21000 |
校本部 |
8 |
制药工程 |
40 |
理工1 |
工学 |
2 |
21000 |
校本部 |
9 |
车辆工程 |
280 |
理工2 |
工学 |
2 |
21000 |
校本部 |
10 |
机械工程 |
270 |
理工2 |
工学 |
2 |
21000 |
校本部 |
11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40 |
理工2 |
工学 |
2 |
21000 |
校本部 |
12 |
交通运输 |
230 |
理工2 |
工学 |
2 |
21000 |
校本部 |
13 |
土木工程 |
105 |
理工2 |
工学 |
2 |
21000 |
校本部 |
14 |
软件工程 |
230 |
理工3 |
工学 |
2 |
21000 |
校本部 |
15 |
物联网工程 |
230 |
理工3 |
工学 |
2 |
21000 |
校本部 |
16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50 |
理工4 |
工学 |
2 |
21000 |
校本部 |
17 |
自动化 |
270 |
理工4 |
工学 |
2 |
21000 |
校本部 |
18 |
风景园林 |
80 |
农学4 |
艺术学 |
2 |
21000 |
校本部 |
19 |
商务英语 |
90 |
文学6 |
文学 |
2 |
21000 |
校本部 |
20 |
英语 |
110 |
文学6 |
文学 |
2 |
21000 |
校本部 |
21 |
环境设计 |
70 |
艺术1 |
艺术学 |
2 |
24000 |
校本部 |
22 |
视觉传达设计 |
70 |
艺术1 |
艺术学 |
2 |
24000 |
校本部 |
23 |
数字媒体艺术 |
35 |
艺术1 |
艺术学 |
2 |
24000 |
校本部 |
四、录取原则
9.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10.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方式,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下简称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考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系统(具体时间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按联考专业涵盖的专业每次最多可填报30个平行志愿(院校+专业);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志愿(院校+专业)。
11.一志愿录取:河北省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考核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2.征集志愿:如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缺额计划为征集计划,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13.并列分考生投档办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投档。若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投档最低分总分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数,依次按专业考核科目2、专业考核科目1、政治、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若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相同,则由招生学校顺延录取。
五、其他
14.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15.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由沧州交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沧州交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6.本章程由沧州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7-8887322/8887323
E-mail:zsbgs@czjtu.edu.cn
学校主页:https://www.czj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b.czjt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沧州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061199
2026年1月